一台电脑 三张发票 分别“三包”商场在标价上玩起了花招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海消 配图:俞柏鸿
买了一台电脑,“三包”却要把主机、显示器、音箱分开来算,宁波市海曙区的余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烦心的事。 问题就出在购买时分别开具的3张发票上。余先生怀疑,这是商场故意设下的圈套,目的就是不让顾客顺利退掉有质量问题的商品。
刚买的电脑出了问题 去年9月,余先生在海曙区某大型电器商场看中了一套知名品牌电脑。当时的售货员姓丁,很热心,不仅积极推荐,还答应售后当天就可以安装。于是,余先生放心地付了款。 当晚,丁姓售货员亲自来到余先生家上门安装,还留下了联系电话。可售货员离开才10分钟,余先生就发现电脑显示屏起了一层“白雾”,于是立即打电话给刚刚离开的安装人员,反映问题。 几天后,安装人员又来了,经过检查,安装人员称雾块不能消除,起雾属于正常现象。这下余先生后悔了,他开始向该商场要求退货,但商场一直不给答复。 今年1月,余先生再次向商场反映此事。1月15日,商场售后服务人员上门检查后确认了该电脑存在故障,并于1月22日给余先生出具了故障鉴定单。 余先生再次要求退货,可商场只同意更换同型号的显示器。余先生勉强同意了。哪里知道,2月6日,商场竟将一台曾开过箱的样机送来换给余先生,余先生当场拒绝换机,并再次要求整体退货,但商场不同意。 余先生感到自己被商家愚弄了,认为商家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,便向海曙区消协求助。 三张发票埋下了伏笔 经调查核实,海曙区消协确认余先生反映的事实是存在的,因此要求商场根据国家电脑“三包”的规定——“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微型计算机主机、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者修理”,给予退货。 经过几番交涉,商场终于同意退货,然而,真正的麻烦也由此开始了——商场只同意退出了故障的显示器,电脑主机和音箱却不能退。 照商场的说法,余先生买的成套电脑不是一个商品,而是由3件独立的商品——电脑主机、显示器、音箱组成的。而且,商场对这3件商品是分别标价的,余先生购买时也是分别开具发票的。现在既然是显示器有问题,那就只能退显示器。 一台电脑怎么变成了3样商品?余先生这才想起,当初买电脑时,售货员说过他买的电脑设备由电脑主机、显示器以及音箱3件商品组成,需要分别开发票。当时余先生认为这并不影响电脑的总价和质量,就同意了。没想到这就埋下了后患。
几经周折才退货成功 像这种一台品牌电脑开出3张发票的蹊跷事,海曙区消协也是头一回遇到。这让消协也左右为难——说商场错吧,人家明明是3种商品,分别计价,分别实行“三包”,似乎没错;说消费者要求过分吧,明明买的是品牌整机,又不是组装电脑,要求整机退货也合情合理,而且,退了显示器剩下的主机和音箱也无法使用。 最后,在海曙区消协的多次调解下,商场最终同意给余先生整机退货。海曙区消协也因此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成套产品时,最好问清楚是否作为整件商品给予“三包”,否则,很容易发生纠纷。
维权观点 看似合理实有“设套”之嫌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光春认为,商品主、附件分别标价并不代表它们就是各自独立的商品。要区分是整件商品还是分别独立的商品,应当基于消费者的购买性质来定性。如果消费者是分别购买主、附件的,那么定性成3个独立的商品就没有问题;如果像余先生这样购买的本意就是整套购买,那么对消费者来说,这就是一件商品,因为主、附件中的任何一个出了毛病,都将影响该产品的使用功能。 因此,胡光春认为,本案中商场诚信的做法应当是在一张发票上列出3件产品的名称,否则就有“设套”之嫌。 |